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漯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第三附属医院污水站运营及在线监测服务项目;2、项目编号:HNCL-2024-025;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00元;5、采购需求:漯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第三附属医院污水处理委托**商文件;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7、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一年;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注:以下材料响应人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只需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附件格式中********响应人资格证明材料,响应人在中标后,应将上述要求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发出成交通知书):(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声明函);(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a.近六个月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b.近六个月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响应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声明函);(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响应人需提供“****网站“中****网”(********)信用记录查询页面截图,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58号令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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