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KZB******** 项目名称###市第一总医院达道院区电动植皮刀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6.********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6.********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序号标的名称数量标的金额 (元)计量单位所属行业是否允许进口产品1电动植皮刀********.00台工业是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电源条件:交流电源供电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后开始至双方合同义务完全履行后截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进口产品:执行《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的品目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按照《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规定执行。(3)小型、微型企业: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4) 监狱企业:执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5)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1.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②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则无须提供此项;③投标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所有证件必须真实有效。2.投标货物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请提供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专项说明函(格式自拟)。(2)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的通知规定,依法在福建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1),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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