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1. 招标人###市枫桥镇枫一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2. 项目名称:枫桥镇枫一社区桃子湖水田发包3. 招标内容: 标段 名称 投标底价 租期(年) 报名费(元)(不退还) 投标保证金(元) 1 桃子湖水田 (约159亩,按159亩计) 1200元/亩/年 5(******** 300 ******** 注:各标段面积数据均由招标人提供。4. 合同交款方式:承包款一年一交,第一笔承包款需在中标公示结束后三天内缴清,次年承包款于前一年的12月31日前交清。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的30%,2万元投标保证金全部转为履约保证金,另需缴纳的履约保证金需和第一笔承包款同步缴清。合同到期后,无违约情况下一次性退还(不计息),若承包者中途发生违约情况,违约产生的损失从保证金中扣除。5. 投标人在公示期间应向招标人充分了解标的物信息,如有瑕疵和不可预见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考虑负责,开标过程中不再作相应解释。6. 中标者必须依法经营,必须遵守国土城建、农业水利、环保等有关部门的管理,不得私搭乱建,不得私自开采或改变用途。承包耕地,必须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摸底调查工作的通知》,坚决防止耕地“非粮化”,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苗木、花卉、草皮;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水果、茶叶等多年生经济作物;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挖塘养殖水立,禁止闲置、荒芜永久基本农田。不得倾倒污染淤泥,承包水田只能种植粮食作物,不得挖塘养蚌、种藕、取泥,不得擅自规模养殖家禽家畜,不得改变土地性质,否则收回承包田地。7. 承包期内土地保持现状,期间村不作投入,期满现状归还。8. 承包期内土地保持现状,期间村不作投入,期满现状归还。9. 若承包地块列入征收范围,承包户须无条件退还,村集体仅退还未到期承包款,不另行补偿。10. 本次竞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预竞得人,根据竞价结果,有效竞价报价最高(不低于等于底价)的竞价人为预竞得人。11. 开标过程中,若报价第一名放弃中标资格,则视为违约,将取消其竞得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承包标的本次竞价终止,并另行组织承包活动。12.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合同。二、信息发布时间: 2024年12月30日至2025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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