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
海北分公司2024年车辆维修框架协议即将到期,为做好2025年年车辆维修及保养,办公室根据中电信海北纪要〔2024〕31号中国电信海北分公司2024年第十六次总经理办公会纪要签订2025年车辆维修服务框架协议。目前海北分公司现有生产车辆51辆,其中西海及海晏17 辆,门源分公司12辆,祁连分公司11辆,刚察分公司11辆。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维修保养内容为车辆清洗:洗车、内饰清洗、夏季座垫、大包围脚垫、清洗座套、抛光打蜡等内容;日常保养:更换机油、方向助力油、变速箱油、刹车油、防冻液、冷媒、玻璃水和轮胎补气、更换机滤、空滤、空调滤等内容;车辆维修:四轮定位、动平衡、前刹车片、后刹车片、发动机及配套附件维修、发电机、蓄电瓶、方向盘及附件维修、底盘总成及附件维修、水箱、轮胎更换等但不仅限于此类维修项目。
采购 内容 | 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 分包 | 采购估算金额(万元) | 其中:价款估算金额(万元) | 税款估算金额(税率13%)(万元) | 采购方式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海北分公司及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海北分公司2025年车辆维修框架协议 | 12非通信用品 CP01578生产用车辆 | 分包1西海、海晏 | 16 | 14.16 | 1.84 | 公开询比 |
分包2门源 | 10 | 8.85 | 1.15 | |||
分包3祁连 | 9 | 7.96 | 1.04 | |||
分包4刚察 | 6 | 5.31 | 0.69 | |||
合计 | 41 | 36.28 | 4.72 | |||
……
1.4采购内容:维修保养内容为车辆清洗:洗车、内饰清洗、夏季座垫、大包围脚垫、清洗座套、抛光打蜡等内容;日常保养:更换机油、方向助力油、变速箱油、刹车油、防冻液、冷媒、玻璃水和轮胎补气、更换机滤、空滤、空调滤等内容;车辆维修:四轮定位、动平衡、前刹车片、后刹车片、发动机及配套附件维修、发电机、蓄电瓶、方向盘及附件维修、底盘总成及附件维修、水箱、轮胎更换等但不仅限于此类维修项目。
1.5维修地点:青海省海北州海晏县、祁连县、门源县、刚察县。
1.6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或份额执行完毕为止(即:合同期限达到一年该合同终止;若份额在一年内执行完毕合同提前终止)。
1.7询比包划分:划分4个询比包,每个分包各取1家成交单位。
1.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及询比文件实质性规范要求。
1.9最高响应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折扣100%,超过最高响应折扣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1.10合同文本版本号:ZGDX2024062。号。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扫描件,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正本或副本扫描件。
2.1.2税务要求:供应商能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正规发票(需提供已开具的发票或能开具发票的证明材料)。
2.1.3业绩要求:供应商须提供自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止承担过同类项目(同类项目定义:车辆维修保养类项目),须提供相关合同关键页(须包括合同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页)扫描件;如果提供的是框架合同,须提供对应框架合同结算的发票或订单或结算单据)的扫描件,以合同签订或订单下单日期为准,合同原件备查。
2.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进行询比申请,不允许转包、分包。
2.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响应本项目中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
2.2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进行采购申请,不允许违法分包、转包。
2.4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2.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询比文件的获取
3.1获取时间:2024年12月31日至2025年1月3日(法定休息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2时30分至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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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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