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宁波市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工程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审批【2022】38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道路恢复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浙江省宁波市。
2.2建设规模:宁波市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工程西起海曙区宁波西枢纽站,东至北仑区红联站,主要经过古林片区、集士港片区、高桥片区、三江口核心区、高新区,最终达到北仑小港。线路全长约39.6千米,均为地下线,设24座车站,其中13座换乘站,平均站间距1710米。在海曙区设高桥南车辆段一座,在北仑区设新棉停车场一座。全线设主变电所两座,其中改造一座(望春主变),新建一座(梅墟主变)。本工程线路控制中心接入拟新建的宁波轨道交通第二控制中心。
2.3计划工期:
473日历天(2025年3月15日-2026年6月30日),招标人可根据工程实际进展情况调整工期。
施工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包含前期调查阶段、计划施工阶段、完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阶段)全过程提供施工服务【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完工验收之日起算】。
2.4招标范围:
宁波市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工程庆丰桥东站~明珠路站(含车站、工作井、拆复桥、部分道路等)涉及的道路红线范围内道路恢复与道路红线外临时借地范围内的铺装、绿化等恢复施工。
具体详见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及《技术标准和要求》。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估算价约4200万元。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宁波市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工程道路恢复施工Ⅰ标段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②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
③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可由任一成员单位委派。
3.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3.4其他要求:
3.4.1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1人,且具有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02月13日09时45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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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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