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比选项目:2025年-2026年中国联通甘肃金昌广告宣传物料采购项目(第二次)
1.2采购内容
1.2.1采购范围:2025-2026年中国联通金昌市分公司广告宣传物料采购服务,详见技术规范书。
1.2.2预算金额:320000.00元人民币(不含税)。
1.2.3协议有效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截止,若在协议有效期内采购量执行完毕,合同提前终止。
1.2.4协议管控金额:协议管控上限金额各份额不含税最高限价。
1.2.6中选人数量:确定3名中选人。
1.2.7比选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比选包,划分为三个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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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 (不含税,元) |
最高限价 (不含税,元) |
中选人 |
份额 |
实施区域 |
份额预算 (不含税,元) |
份额最高限价 (不含税,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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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000.00 |
304000.00 |
第一中选人 |
第一份额 |
金川区 |
153600.00 |
1459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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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选人 |
第二份额 |
政企客户部 |
102400.00 |
972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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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选人 |
第三份额 |
永昌及河西堡 |
64000.00 |
608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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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320000.00 |
304000.00 |
1.3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不含税总价合计报价最高限价为304000.00元人民币,应答人应答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应答人资格要求
2.1应答人必须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提供相关登记注册文件扫描件;
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比选包或未划分比选包的同一项目的应答,并提供应答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2.3应答人承诺中选后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4应答人必须提供2021年12月1日至本项目应答截止时间前合同累计金额不低于5万元的同类项目业绩(广告物料制作类)。业绩以合同或框架协议下相关单据含税累计金额为准。所有业绩需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于合同证明文件或发票扫描件或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相应发票截图等,收据除外。)(a、提供资料必须清晰可辨,否则视为无效提供;b、提供资料必须体现与本项目相关服务;c、提供资料必须体现业绩时间;d、提供资料服务方必须为应答人)
2.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应答;
2.6应答人现处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否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处于经营异常状态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处于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规定的限制禁入条件的;处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发布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内的;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人,其应答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本项目比选文件售卖时间为:2024年12月30日18时00分至2025年1月6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包括法定工休日、法定节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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