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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口市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区宣传推广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日期:2024-12-30 收藏项目
项目名称:龙口市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区宣传推广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50000.00元;

最高限价:1050000.00元;

采购需求:该项目为龙口市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区宣传推广服务项目。项目分为一个包,完成龙口市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区宣传推广服务等相关内容,主要服务内容包括:宣传汇报片的拍摄与制作、线上宣传发布推广、大型活动筹备与组织开展、国家级媒体宣传推广等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自接到采购人通知后一年内完成所有服务内容。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上年度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依法在山东省缴纳税收和社会保证资金的供应商,可根据《龙口市财政局转发《烟台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的通知》的通知》(龙财采〔 2022 〕22号)上传《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未在山东省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仍需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查询);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供应商在满足上述条件的同时,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2)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本项目按“其他未列明行业”标准确定企业类型。供应商应根据采购文件明确的行业所对应的划分标准,判断是否属于中小企业,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时间: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磋商截止时间前。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1月1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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