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4228********62、采购计划备案号:********、项目名称###市高旗实验小学2025-2026学年食堂食材采购(蔬菜类)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5、预算金额:120.********(万元)6、最高限价:120.********(万元)7、采购需求:蔬菜类的采购及配送。不得高于州发改委价格监督公示的货比三家价格,单价最高限价###市高旗实验小学每###市场询价后发布的指导价为最高限价,数量以学校食堂实际使用为准,供应商报收费率(即结算金额以指导价*收费率作为供应商实际结算金额)。8、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春季学期开始至 2026年春季学期结束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工业和信息化****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提供所属行业中小企业声明函,所属行业为批发业。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为自然人投标,则须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为“三证合一”的,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需提供相应证件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3)供应商需未被“****网站(http://********)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该项资料供应商可不提供,以评标委员会在评标当****网站查询的结果为准,查询结果不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的竞标将被拒绝)。(4)供应商应具有承担风险的能力:提供食品安全抗风险承诺书。提供在保险期内的企业购买食品安全险的证明材料。(5)采购人所列品名投标供应商必须满足,对未列同类品名,采购人需要时,中标人可根据经营范围内或相关授权为采购人提供相关产品,提供产品价格按投标报价的收费率价格执行。(6)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文件的相关规定,供应商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处理处罚有效期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作出声明,否则供应商的磋商将被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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