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已由相关单位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有资金,招标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随着客户营销、业务拓展工作的不断深入发展,我行对于创意策划设计、印刷制作、会展会务、视频制作等营销宣传类项目的需求较为强烈,拟挑选具有良好资质、响应速度快、服务优质精良、价格合理的合作伙伴提供有力支撑。(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章节)。
服务周期:合同签署后至2027年12月31日
入围供应商数量:本次招标综合打分,若有效投标人数量为17以上(含本数)的,按照得分顺序确定排名前十的投标人为中选供应商(中选候选人11家);若有效投标人数量为15~16家的,按照得分顺序确定排名前十的投标人为中选供应商(中选候选人10家);否则本项目将组织重新招标。
本次招标的最高投标限价:详见分项报价表。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包件,本次招标为其中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营销宣传策划类服务定点供应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条款
(1)
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2)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以法院判决书落款日期为准)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串通投标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无失信惩戒等情况。
(3)
投标人须承诺:(1)若有与中国工银银行项目合作的情况,在最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合作过程中,没有出现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2)未被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和《中国工商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管理办法》的清退及负面供应商清单。
(4)
投标人须承诺:在本项目中如中标,在服务期内按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响应承诺履行合同义务,不得采取各种方式拒绝发货或提供服务;否则,中国工商银行有权将其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中,取消入围资格,并作出相应处理。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6)投标人须承诺:可以开具供招标人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7)
投标人须提供中国工商银行离职人员的任职情况,并承诺相关情形对参与的集中采购项目不构成实质影响;对于拒绝承诺或承诺不实的,工商银行有权取消供应商参与资格,并作出相应处理。
(8)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本项目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转包和分包。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专用条款
无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2月28日09时00分到2025年1月6日16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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