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省财政厅办公室转发国家医保局办公室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医保基金预付工作的通知招标公告 - 采购与招标网权威发布
首页 > 招标信息 > 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省财政厅办公室转发国家医保局办公室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医保基金预付工作的通知招标公告
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省财政厅办公室转发国家医保局办公室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医保基金预付工作的通知招标公告
日期:2024-12-27 收藏项目
一、预付条件。 ###市(州)医保部门根据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结余情况,商同级财政部门研究建立相关预付金制度,原则上该统筹地区职工医保统筹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不低于 12个月可实施职工医保统筹基金预付,居民医保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不低于6个月可实施居民医保基金预付。分职工/居民医保,上年已出现当期赤字或者按照12个月滚动测算的方法预计本年赤字的统筹地区,不能预付。 二、预付标准。 实施医保预###市(州),预付规模应在 1个月左右,以上年度相关医疗保险基金月均支付额度为基数,并结合定点医疗机构年度考核结果、协议履行情况、配合医保重大改革落实情况等因素,实行差异化预付, 引导定点医疗机构提高服务质效。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yue@zbytb.com

请注册或升级为及以上会员,查看招投标方式
来源:项目来源
会员登录

商务vip 6800/年 更多优惠

客服电话:010-88938205

  • 发布公告:发布专线--135 2255 3979
  • 找回密码:找回专线--135 2255 6159
联系客服

客服电话:13661355191

招投标项目咨询:微信扫码,咨询王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