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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煤码头专项清淤(2025-2026年度)招标公告
日期:2024-12-27 收藏项目
1、(请登录)受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或“买方”)的委托,就上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能够满足本项目投标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或“卖方”)按照本公告的要求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煤码头专项清淤(2025-2026年度),详见《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煤码头专项清淤(2025-2026年度)技术规范书》。

3、招标方式:国内公开招标

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国内独立法人(证明文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电子章)。

5.2投标人须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航道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明文件:提供相关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电子章);

5.3投标人应具有国家(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明文件:提供相关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电子章);

5.4投标人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须具有在国内码头、江道、河道其中任意一类的疏浚或清淤项目业绩。投标时需同时提供下述证明文件:

合同复印件,合同须同时体现如下内容:

①合同签订时间: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

②合同内容:国内码头、江道、河道的疏浚或清淤项目;

Ø③合同金额:100万元及以上。

(证明文件:须提供业绩合同证明文件,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电子章);

5.5 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以及在近三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况。(投标人须提供资信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电子章)

5.6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文件,以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当日的“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5.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6、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7、 招标文件的获取

7.1 获取时间:2024年 12 月 30 日09时00分至2025年 1 月 10 日17时00分;

7.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600元(人民币 陆佰圆整),售后不退不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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