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大同市御河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工程(得胜堡生态净化保护工程)施工二标,已由大同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中央资金和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永定河流域投资有限公司大同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工程北起省界镇羌堡村,南至黑土墩村,长度5.1km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大同市御河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工程(得胜堡生态净化保护工程)施工二标:
该标段内容:包括生态修复工程、溪流湿地工程植物部分、生态岛工程植物部分、管理设施及生态隔离工程、管理中心建筑工程、供电设施工程、其他建筑工程,即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大同市御河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工程(得胜堡生态净化保护工程)施工二标: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3.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4.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如实提交相关诉讼材料。未如实提交者,后经查实,将取消投标资格;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投标均被否决;
6.信誉良好,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首页“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中无不良记录、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无不良行为;
7.主要人员素质和能力要求: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应分别取得水行政部门颁发的B类和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任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不得有在建工程,并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8.委托代理人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最近一次社会保险缴纳凭证);
9.各投标人应主动提交尚处于有效期内的不良信息及行政处罚信息,如无此类情况,需附投标人承诺说明。 在投标和评标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从“信用中国”网站、“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查询所有投标人信用档案信息,并保留相关截图,查询结果投标人要求同时满足: ①“信用中国”网站首页“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中无不良记录;②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失信曝光”栏中“失信黑名单”无不良记录。
本标段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001大同市御河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工程(得胜堡生态净化保护工程)施工二标:
获取时间: 2024-12-27 17:00 -- 2025-01-03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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