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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高中新校址(五中原校址)校舍维修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4-12-27 收藏项目
2.项目名称:实验高中新校址(五中原校址)校舍维修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最高限价):210000.00元

5.采购需求:

5.1采购标的的名称:实验高中新校址(五中原校址)校舍维修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服务项目

5.2数量:1项

5.3简要技术需求和服务要求:根据基础资料、设计任务要求,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等,并满足项目需求的全部设计服务以及相关后续服务等工作、满足招标及施工进度等要求具体内容、数量及技术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完成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满足采购标的需求的供应商;具备建筑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履约能力。

3.2供应商拟派出的设计负责人须持有二级注册建筑师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及以上资格。

3.3供应商须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或证明。

3.4供应商近年(2023年度)财务状况良好。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有不良记录者不予接受。

3.6若外省响应供应商入吉或省内其他地区的响应供应商,不能符合投标报名及开标到场等时间要求,此风险由响应供应商独自承担。

3.7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供应商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3.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投标或者未划分合同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以上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招投标过程中,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供应商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供应商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2024年12月27日至2025年01月3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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