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货物类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本招标项目 埭溪镇建设路新能源充电场站设备采购项目已同意批准实施,招标人为 湖州吴兴经恒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本次招标预算约350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地点:埭溪镇建设路,具体以业主指令为准。
(2)招标范围:埭溪镇建设路新能源充电场站设备采购(包含但不限于从箱式变至充电桩的项目施工,包含设备和线缆的采购、安装、调试、送电等工作,具体要求详见招标需求)。
(3)供货期:90日历天,需根据招标人的要求合理安排安装进度,在招标人要求的时间范围内完成货物的安装、调试工作。
(4)质量标准:质保期2年,质量合格并符合国家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本项目需求的供应能力;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制造商或针对本项目经制造商唯一授权的经销商;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转包或违法分包。
3.9其他要求: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单位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前须在湖州市绿色采购服务平台完成相关注册;2)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4.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1月22日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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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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