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深圳至江门铁路珠江口隧道段站前工程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厦深铁路广东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
本标段为深江铁路SJSG-2标,由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施工承建,为满足项目施工所需,现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作为招标实施单位,负责本项目主要物资公开招标工作。现对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深江铁路SJSG-2标项目钢材以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供方。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交易服务中心作为招标服务单位,负责本次公开招标工作,特邀请贵公司参与投标。现进行公开挂网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新建深圳至江门铁路珠江口隧道段站前工程越珠江口隧道全长13.69km,是新建深圳至江门铁路珠江口隧道段的控制性工程。深江铁路SJSG-2标位于广州市南沙区,盾构段通过万顷沙侧始发,向东穿越珠江及凫洲大桥到达江中矿山段。矿山段通过在南沙岛上设置斜井,形成作业通道;斜井位于南沙岛上,全长1160m,与正线在DK47+070里程交汇。矿山法和盾构法直接在水下地质条件较好的微风化岩层进行对接,通过在海域矿山法预先施工完成的洞内进行盾构接收和解体。盾构法施工里程2.93km,矿山法施工里程5.49km,其余部分为明挖段。
本标段土建工程开工日期为2023年8月30日,竣工日期为2026年12月31日,总工期66个月。
2.2招标内容
具体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公告附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投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符合投标物资经营范围的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生产商或者经销商。
(2)许可和认证要求:生产企业的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具备提供钢材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投标产品满足招标方要求。
(3)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需具备年产10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剩余生产能力满足招标物资需求的生产供应,具备招标物资所有必备的生产设备和检测能力,确保正在执行合同及若成为中标人能充足供应。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生产企业注册资金5000万元及以上,经销商注册资金500万元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22年、2023年)内任意一年的财务报表。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投标人须提供建材2022年至开标之日至少一份省、部级及以上检测机构或国家认可独立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合格的质量检验报告,并对投标产品质量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13.2)。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2022年至开标之日至少一份近三年铁路工程、公路工程、引水工程、市政工程等项目的采购物资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包含在此期间内执行过的有效合同和新签的有效合同,需附合同协议书等复印件)。
(7)履约信用要求:信用良好,生产商、代理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经营异常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023年纳税信用等级信息系统纳税信用等级为C、D级,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清退出铁路市场,处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内,参与中铁隧道局集团其他铁路项目物资招标时有重大失信行为或恶劣行为,近三年内与中铁隧道局集团及物资分公司发生法律纠纷且未达成调解。
(8)其他要求:本章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有关生产商的资料,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只需提供相关建材生产商资料,无需提供型材生产商资料,招标文件第二章“第3.5项资格证明资料”及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有关生产商的资料均无需提供型材生产商资料。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法定代表人及公司股东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包件中投标;生产商与其授权代理商不得在同一包件中投标。
3.5同一投标人可以投标多个包件,但同一类物资最多只能中标一个包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下载及投标信息维护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3日16:00。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8日9时30分(即为开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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