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商项目名称:张家界车务段2025年资产出租
三、招商物业基本情况
本次招商物业为张家界车务段资产(仓库、场地、雨棚、房屋等),逐个招商(竞商人可选择一处物业竞商,也可选择多处物业竞商),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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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件号 |
招商物业名称 |
物业位置 |
物业面积(㎡) |
期限 |
经营业态 |
年递增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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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张家界北站货场原装卸办公楼一楼房屋(二间) |
张家界北站货场 |
30 |
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
办公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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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吉首南货9道北头高站台雨棚 |
吉首南站货场 |
375 |
仓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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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吉首南货9道尽头处场地 |
吉首南站货场 |
65 |
仓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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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慈利站货场2-7号仓库 |
慈利站货场 |
812 |
仓储 |
1% |
注:
1.每一标的作为一个招商项目进行招商。
2.中商人不得将资产转租,否则招商人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资产,并不予退回保证金。
3.因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或铁路行业等原因导致延误交付或不能交付资产,招商方不承担任何责任,若因铁路建设需要提前终止合同的,中商人应在收到招商人通知1个月内无条件清场、退场。
4.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中商人改善或增添的可移动设备、设施由中商人自行拆除搬出,不可移动附属物无法拆除的或是拆除将对原有土地产生影响的,中商人应自行恢复原样或选择放弃附属物,招商人不予补偿。
5.租赁保证金不低于3个月租金。
6.承租方从事的经营生产活动必须依法合规,服从铁路的统一管理,优先满足铁路重点物资的运输需求。
7.承租方在承租场地、仓库存放货物不得有危险品、违禁品,货物品名必须在协议中明确。
8.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影响铁路安全管理、生产及营销等活动。
9.承租人不得建设建筑物和构筑物,确需建设的,应经用地权属单位和集团土地管理部门同意后,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规定办理报批手续,建成后的建(构)筑物资产所有权,归属于用地权属单位。
四、竞商人资格要求
1.竞商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
2.竞商人与招商人不得有任何物业租赁及相关事宜的纠纷,在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管内没有竞商违规行为和合同履约违约行为。
五、竞商报名及招商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5日至2025年1月3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星期六、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