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伍拾万元整(¥:500000.00)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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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 |
配料 |
重量 |
产品类别 |
营养成分(每100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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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温酸牛奶 |
生牛乳>90%、白砂糖、益生菌(可以含多种益生菌) |
90g至120g |
冷藏,低温酸牛奶 |
能量≥350千焦,蛋白质≥2.7g,脂肪≥3.0g,碳水化合物≥11g,钠≥40毫克,钙≥100毫克。 |
(1)供应商需建立健全售后服务的保障机制,设立24小时售后服务热线,提供24小时专门电话、专业人员的专业服务,遇到突发事件能够第一时间响应并赴现场处理。接到校方产品出现问题的通知后需在1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供应商定期按校方要求提供市级(含)以上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核发的检测报告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2)供应商需保证酸牛奶到达使用者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过期(含违法涂改生产日期)、破包(含饮用吸管的破损)、漏包、胀包、脏包、坏包、包装污染(有霉斑、虫咬等)、产品内有异物、产品有异味和苦味等质量问题或现象,由供应商无条件免费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带来的一切责任和影响由供应商全部负责。
(3)供应商需全程采用冷藏厢式车辆专车专人运输配送酸牛奶,不得与其他物品混装。保障全程优质服务。供应商需对酸牛奶按产品性质进行专区贮存和运输,实施产品铅封密闭上锁出库制度。运输车辆自动控温并定期清洗、消毒,对售出的产品详细记录产品名称、生产日期、批号、箱码、数量、库管员和司机、收货者拆封信息及地点名称等,以便发生质量问题时进行追溯和召回。
(4)为保证酸牛奶产品质量,供应商响应产品生产日期至送货当日不得超过总有效期的1/3,响应产品不得含有运动员违禁药物成分。
(5)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6)服务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在投标响应文件中需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格式),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视同提供了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yue@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