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CSJ-1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
3、项目名称:武汉音乐学院2025年小型维修工程采购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360(万元)
6、最高限价:360(万元)
7、采购需求:
(1)本项目共分为3个标包,每包预算120万元,拟选定3家符合资质要求的承包人。 第1包:小型维修工程(一),采购预算/最高限价:120万元; 第2包:小型维修工程(二),采购预算/最高限价:120万元; 第3包:小型维修工程(三),采购预算/最高限价:120万元; 多包投标要求:本项目共分为3个包,供应商可报名参加多个包但最多只能中一个包,并提前申明投标包号的优先级(当供应商同时有多个包排名第一时,根据优先级确定中标包号),每个成交供应商最多选择一包。 (2)项目维修范围:武汉音乐学院院内单项预算10万元以内的零星建筑维修、装修;管道、路面、水电等基础设施维修等。
8、合同履行期限:壹年内或成交供应商累计结算金额达到120万元时(先到为准,且采购人不承诺满额安排维修工程量;同时成交供应商在合同期内,不接受或选择性接受派工,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不接受大型企业投标,同时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大型企业及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企业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响应处理。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12月28日至2025年01月0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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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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