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12月26日至2025年1月3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项目有异议的,****局反映,并提供证据材料和有效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签署真实姓名。逾期或不符合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联系人:孙老师、盛老师地址:宁波高###路997号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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