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2024年度开发区市政道路养护(中、小修)项目已被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长春二道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24年度开发区市政道路养护(中、小修)项目;
2.2项目概况:2024年度开发区市政道路养护(中、小修);
2.3建设地点:长春二道经济开发区域内;
2.4招标控制价:1000万元;
2.5招标范围:选取1家施工单位进行2024年度开发区市政道路养护(中、小修);
2.6工期要求:2024年11月15日至2025年11月14日,工期365日历天;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注: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已公告通过延续的建筑业、监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均可以正常参加招投标活动。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关于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的截图,即视为该企业资质延续有效,可正常参与投标。2.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2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可以是在有效期内的纸质证书或经考试合格在网上打印的电子证书(附查询网址),且不得在其他未完工的项目中任职。
3.3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自2021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1年-2023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4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2024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5业绩要求: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本次招标业绩认定:类似项目业绩以竣工时间为准,执行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要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需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关业绩的查询网址及查询网页截图。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获取招标文件
4.1自2024年10月11日9时00分至2024年10月16日16时00分……获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yue@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