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水力发电有限公司 -新疆新华水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塔尕克水电厂2号机组过流部件抗磨蚀喷涂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一、项目概况
- 项目名称:新疆新华水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塔尕克水电厂2号机组过流部件抗磨蚀喷涂项目
- 项目编号:XHSL-GC-GKXJ-24-0753
- 交货/服务时间:2号机组25天完成喷涂工作。具体交货时间以采购人发出的书面供货通知时间为准。
- 交货/服务地点:阿克苏地区
- 供货范围:对塔尕克水电站2号机组的顶盖、转轮、底环、导叶等过流部件进行喷涂;并包含预装试验、出厂验收、包装、运输(含保险及修复厂家至喷涂厂家,及返回修复厂家运输费用)、交货和现场开箱验收等
- 质量要求:1)应根据电站水轮机运行工况,结合电站水库泥沙特性,选用符合电站运行要求的喷涂方法、工艺;
2)选用具有抗空蚀、抗磨蚀、抗撞击性能优良的喷涂材料。
3)工件表面预处理、预热、喷涂及涂层后处理等工序,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相关技术要求;
4)根据工件的表面情况,宜用粗化处理方法,并应符合《热喷涂 热喷涂涂层的表征和试验GB/T37421-2019技术要求,增加涂层与基材间的接触面,增大涂层与基材的机械咬合力,提高涂层的结合强度;
5)工件应预热处理,减少基材与涂层材料的膨胀差异造成的残余应力,避免由此导致的涂层开裂和改善涂层与基材结合强度。工件预热温度取决于工件的大小、形状和材质以及基材和涂层材料的热膨胀系数等因素,一般应控制在60~120℃;
6)针对喷涂材料、工件的工况及对涂层质量的要求,采用合适的喷涂方法和喷涂参数;
7)针对工件涂层的使用环境,如防腐蚀、承受冲击磨蚀或高应力载荷的,在工件涂层后应按规范规程要求进行后续处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
1.1 供应商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1.2供应商应提供近三年度(2021-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1.3供应商近五年(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单机容量不小于50MW的水轮机组过流部件喷涂工作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
1.4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1.5本次询价不接受代理商应答。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sy@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