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招标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采购要求”。
1.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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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号 |
标段名称 |
主要内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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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标段 |
肥料 |
包含尿素、硫酸钾复合肥、精制有机肥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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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标段 |
养护用品 |
包含种籽类、园林工具类和养护物资类,如:高羊茅草种、多年生野花组合、小枝剪、小手锯、汽油泵、割灌机、汽油泵水带、无纺布、花槽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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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每一个标段确认一名中标人,投标人可同时对两个标段进行投标,可兼投兼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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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供货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
1.6交货时间:接到招标人发货通知后15个日历天内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
1.7质量标准:满足国家、行业相关规定及采购人要求。
1.8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2.2信誉要求:
2.2.1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被正式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或中国烟草总公司转发的行业其他工商企业、云南中烟“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由招标人查询确认后,将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2.2.2投标单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通过以上网站渠道查询信用记录,并将查询结果截图附在投标文件中,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前一天统一上网查询,查询结果提交于评标委员会并作为最终审查依据)。
2.2.3投标单位自2021年1月1日至今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单位需提交承诺)。
2.2.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条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投标单位需提交承诺,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前一天统一上网查询,查询结果提交于评标委员会并作为最终审查依据)。
2.3提供符合要求的《廉洁诚信承诺书》及《与招标人干部职工不存在关联关系的承诺书》。
2.4本项目不得转包或分包。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2月27日至2025年1月6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9时00分-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17时0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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