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分公司锦里东路办公楼改造项目4-8层装饰及车库、总平改造工程已由上级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本项目采取委托招标形式,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地点:成都市青羊区锦里东路52号。
2.招标范围: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分公司锦里东路办公楼改造项目4-8层装饰及车库、总平改造,包括4-8层装饰装修(含弱电)、车库(含弱电)、总平改造(含弱电)、消防等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示全部内容。
3.质量标准:装饰装修部分:符合设计要求并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合格标准;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符合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品牌视觉形象识别手册》(2013版)、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个险职场空间形象标准执行手册(修订)等的相关要求和标准;总平部分:符合设计要求并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合格标准; 消防部分:质量必须达到国家现行有关行业验收合格标准并取得相应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凭证。
4.计划工期:240个日历天。
5.标段划分: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业绩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同时具有良好的信誉;
3.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
4.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个;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装饰装修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投标,企业集团母、子公司不得分别组成联合体投标;(3)牵头人须为装饰装修施工单位,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家(含牵头方单位);(4)获取招标文件、缴纳投标保证金、递交投标文件均由牵头人负责,牵头人的行为直接约束联合体各方。
四、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自2024年12月27日至2025年01月03日每天上午9:00- 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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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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