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无锡市妇幼保健院食堂食材(鲜奶)配供项目招标公告 - 采购与招标网权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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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妇幼保健院食堂食材(鲜奶)配供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12-26 收藏项目
项目名称:食堂食材(鲜奶)配供项目

预算金额:7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项目概况、要求:

(1)项目概述:本院职工约1700人、病人核定床位数872张,早餐用餐约400人次/天,牛奶消耗量约为1.3万袋/月。

(2)采购内容:鲜牛奶(170ml-250ml,简装);报价方式:    元/100毫升(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字)

(3)预算金额:75万元

(4)服务期限:2年

(5)质量要求:供货商提供的奶品应为全脂巴氏杀菌乳,170ml-250ml,简装;品牌要求:蛋白质每100克不小于3克。供货商提供的产品必须为有效期内产品,且须提供相应批次的检验报告;包装完整,标识清晰,保证质量无破损;鲜牛奶,保质期≤15天。

(6)提供的产品必须品质保证,且处于有效期内;日期新鲜。若因牛奶的质量问题引发的食品安全事故,由供应商负责,并赔偿所有经济损失。

(7)本项目设最高限价:1.50元/100毫升,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8)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

(9)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批发业。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合同履行期限:2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供应商条件:投标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投标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投标供应商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企业财务状况良好;(2)投标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预包装食品备案凭证;(3)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项目负责人具有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由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社保缴费证明;(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27日  至 2025年01月03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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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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