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华安县城区排水提升工程(二期)——城区污水管网提质增效工程(四目坑、下坂片区)勘察设计采购公告 - 采购与招标网权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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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县城区排水提升工程(二期)——城区污水管网提质增效工程(四目坑、下坂片区)勘察设计采购公告
日期:2024-12-26 收藏项目
1、备案编号:/

2、项目编号:HNH

3、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4、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专门采购包预留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专门采购包预留

预留比例:100%

6、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6.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6.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资格承诺函

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的,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证明文件、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1

供应商须具备①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注:须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2

①供应商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具备给排水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②勘察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提供上述人员身份证复印件、证书复印件以及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6.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招标文件获取期限:2024年12月27日至2025年01月15日(不含节假日及周末),每天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

7.2、招标文件售价:300.00元。

8、投标截止

8.1、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1月1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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