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国工商银行河北省分行河北省海防管理总队秦皇岛支队信息化建设项目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标准并满足本项目及招标人要求;
2.2招标范围:秦皇岛海防项目采购,包括办公、会议、财务等方面信息化系统建设(含软、硬件),至少3年软、硬件质保,质保期内免费提供备品、备件与系统维护。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其他要求:3.1 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3.2 投标人须承诺:投标人在最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以法院判决书落款日期为准) 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串通投标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ernment.cn) ”无失信惩戒情况。3.3 投标人须承诺:在最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 与中国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出现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并且未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3.4 投标人须承诺:如在本次公开招标中中标,在中标期间不得拒绝接受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订单/合同,不得接受订单/合同后采取各种方式拒绝履约;否则中国工商银行有权将其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取消中标资格,并作出相应处理。3.5 投标人须承诺:可以开具供招标人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3.6 高管与实际经营者(含财务主管)非中国工商银行在职或离退休员工且与中国工商银行在职员工不存在近亲属关系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8 至少一项近三年的同类项目业绩,金额30万(含)以上。同类项目指企、事业单位办公、会议、财务等相关的软、硬件实施项目。近三年指2021年01月01日至今。需附成交合同及发票的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合同复印件应清晰体现合同签约主体、采购内容、合同期限及金额、合同签订时间及签署页等。发票须提供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验证发票真伪的截图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2-27至2025-01-15,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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