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2024年(齐齐哈尔)富裕县智能化公共安全视频监控服务融合云、网DICT项目(设备部分)(二次)比选公告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2024年(齐齐哈尔)富裕县智能化公共安全视频监控服务融合云、网DICT项目(设备部分)(二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项目名称: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2024年(齐齐哈尔)富裕县智能化公共安全视频监控服务融合云、网DICT项目(设备部分)(二次)
1.2项目编号:JSZB-2024-18523(2)
1.3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
1.4采购代理机构:……
1.5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已具备比选条件。
1.6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不含税预算金额37.93万元,税率13%,含税金额42.86万元。
1.7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分包,中选人数量为1个,中选份额100%。
1.8本项目最高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100%, 报价折扣精确到一位小数(如报价为82%则填写82.0%),多余位数无论大小,一律舍去,且合同价执行舍去后的折扣。例:80.12%为80.1%,80.99%为80.9%,参选人折扣报价超过最高参选限价的,否决其应答。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内容:AR全景摄像机14台。不含税预算金额37.93万元,税率13%,含税金额42.86万元。具体如下:
|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不含税单价(元) | 不含税总价(元) | 税率 | 含税总价(元) |
| 1 | AR全景摄像机 | 14 | 27090.48 | 379266.75 | 13% | 428571.43 |
2.2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2.3合同签订方式:单项合同。
2.4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5到货地点: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甲方指定地点。
2.6到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完成供货。
2.7质保期: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5年(质保期内乙方需提供7*24小时响应服务、免费售后服务、免费的必要工具、并提供终身技术支持。在设备出现故障后,乙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限内响应并排除故障,恢复设备的正常运行,由此所有产生的运输及保险、修理、更换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8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技术标准要求及采购人要求。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企业组织: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应答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3.2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参选;
3.3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参选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参选;
3.4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参选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参选。
3.5增值税专用发票:参选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承诺中选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6业绩要求:参选人自2022年01月01日至本项目比选公告发布之日(不含)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应具备同类产品销售业绩,且累计金额不少于10万元(含)人民币。
注:(1)业绩金额以签订的合同对应的发票金额为准【合同签订时间须在2022年01月01日(含)之后,发票开具时间须在比选公告发布日(不含)之前】合同关键页包括合同封面、合同内容、合同金额、合同大签页;如果提供的是框架合同,需提供对应框架合同的有效订单。上述信息不全或材料模糊不清晰,评审委员会可能会作出不利于参选人的判定,以评审委员会评审认定结果为准;
(2)业绩证明材料若查实作假行为,则参选人将被列入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黑名单;
(3)发票查验网址: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
3.7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应答,具体如下:
代理商参与应答的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代理的参选产品的授权函,不接受代理商和制造商同时应答,即代理商应答的,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应答。
(1)制造商应答须提供制造商声明函。
(2)参选人须提供参选产品的制造商声明函或授权函,未提供或不满足均否决其参选。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9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3.10法律法规和比选文件规定的其他要求。
3.11参选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3.12参选人所提供的参选产品应通过由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具备CMA/CNAS资质)的检测,并具备合格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的出具日期应为2021年01月01日(含)之后,检测结果须为合格。
3.13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需提供承诺书)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2021年12月01日起)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2019年12月01日起)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2019年12月01日起)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黑龙江省】“禁止交易企业”的;
(10)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黑龙江省】“黑名单”的。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
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2月27日08时30分至2024年12月3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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