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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建工温州公司苍南文旅项目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材料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24-12-25 收藏项目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资格预审 ☑资格后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苍南县文旅数字综合体项目,招标人为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材料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工程概况

项目建设主要集聚办公、商业、文旅展示、融媒传播等多种功能需求为一体,面积约18.54亩。项目总投资费用约为4996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为30000万元;规划总用地面积1236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0101.3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8189.91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21911.39平方米),地下三层、地上裙房五层(檐高23.350米)、地上主楼二十二层(檐高94.750米)。

2.1.2 建设地点

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玉苍路以北、同安路以南、体育场路以东、渎浦路以西。

2.1.3 建设工期

工期总日历天数780天。

2.2 招标范围

2.2.1 质量要求

符合图纸设计要求,达到国家、省市建设标准和地方性规定,强制性条文和现行规范及设计要求,达到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确保一次性验收合格,须创瓯江杯奖(优质工程),争创钱江杯奖(优质工程)。

乙方应严格遵守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杜绝采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及生产安全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淘汰目录(第一批)》文件中明确禁止和限制的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认真落实各项安全保护措施,并随时接受采购方及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如发生安全事故由供应单位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

2.2.2 供货要求

(一)交付日期

投标人应当在下列第(2)方式约定的时间将产品运至交付地点,根据本合同约定的交付方式交付产品:

(1)招标人发出采购通知后 / 天内到货。

(2)根据甲方书面、传真、邮件或电话指示交付。

(3)其他方式: / 。

(二)交付地点

□甲方所在地点。

☑甲方指定的其他地点: 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玉苍路以北、同安路以南、体育场路以东、渎浦路以西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 资质,须具备有效期内的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认定证书(如报价人为经销商,需提供厂家授权书及厂家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认定证书彩色扫描件) , / 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集团内部产业链单位不适用于以上资质要求)。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严禁存在关联关系的单位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活动。

任何与招标文件相违背,有损失招标人利益的投标条款,招标人有权作废或重新招标。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有冲突,以招标文件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25日17时至2025年1月2日9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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