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滏阳新河新河段综合治理工程(一标段)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滏阳新河新河段综合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农经〔2023〕148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超长期国债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项目代建机构为/,招标人为新河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项目名称:滏阳新河新河段综合治理工程(一标段)二次 2.2 建设地点:新河县。 2.3 建设规模:左堤穿堤建筑物改建、险工防护、主槽清淤疏浚、右埝修复、生产桥拆除重建或新建以及修建堤顶防汛道路等。 2.4 资金来源:超长期国债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 2.5 计划工期:12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24-12-26 00:00至2025-01-02 23:59(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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