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房县白玉口电站复建工程监理服务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最高限价:97.00万元
4、采购需求:结合房县白玉口电站复建工程四等工程的需求,负责对房县白玉口电站复建工程提供监理服务,具体包含施工设计图纸所涵盖的内容,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施工验收阶段及保修阶段的施工监理。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5、合同履行期:与施工工期同步直至工程竣工验收为止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5.1供应商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供应商应是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企业,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5.2拟任项目负责人须为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水利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
5.3供应商已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供应商拟派项目监理人员为其在信用信息平台建立的信用档案中录入的人员;
5.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主体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分别提供查询结果网页下载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查询时间以本公告发布后为准);供应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近三年企业及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以查询的结果为准,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5.5不同供应商的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自拟情况说明);
5.6供应商须提供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没有伪造证件的书面承诺。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12月26日至2025年01月02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