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南第二污水处理厂扩建2万吨并提标改造项目已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沂南第二污水处理厂扩建2万吨并提标改造项目,总投资约2800.00万元。
2.2招标范围:沂南第二污水处理厂扩建2万吨并提标改造项目,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调节池、事故池、初沉池、生化池、二沉池、碳吸附沉淀池、二次提升泵站、深床反硝化滤池等(具体内容详见设计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一个标段。
2.4建设地点:(请登录)
2.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6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7质量要求:达到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要求的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承建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个,且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组成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企业;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该项目中投标;
(6)联合体牵头人负责代表联合体成员办理投标活动。
四、资格审查办法
4.1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方式, 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可参与投标报价评审。
4.2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依据《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发改法规规〔2022〕1117号),《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在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推行“评定分离”的意见》(鲁建建管字﹝2021﹞7号),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评标定标方法。
五、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 12月 26日至2024年 12 月30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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