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芦山县智慧城市更新及灾后基础设施恢复重建项目(芦山县场镇基础设施恢复重建) (项目名称)已由 芦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芦发改固【2022】239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芦山县汉嘉实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灾后重建资金、争取政府专项债融资资金及企业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芦山县汉嘉实业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芦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芦发改固【2022】239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监理标段。
2.2建设地点:四川省雅安市芦山县。
2.3建设内容及规模:1、主要涉及飞仙关镇、思延镇、双石镇的污水管网改造完善、道路基础设施恢复、“9.5”水灾基受损础设施恢复(以双石)为主、思延污水处理厂基础设备恢复、双石污水处理厂基础设施恢复、芦山县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恢复基本运行等。2、恢复重建建制镇范围内受损道路约12.5公里,包括路基路面恢复重建,堡坎等防护设施恢复及路灯等配套设施完善。恢复重建建制镇雨污管网约10公里。
2.4监理服务期限:本项目施工工期12个月,监理服务期限为签订合同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2.5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工期内的所有监理工作。
2.6本项目本次工程概算63085288.18元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
3.1.2业绩要求:
☑近年(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监理)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业绩 。
☐无业绩要求。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 市政公用工程 )执业证书, /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12 月 26 日至 2025年1月1 日……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1 月 15 日 10 时30 分
1.1本招标项目 芦山县智慧城市更新及灾后基础设施恢复重建项目(芦山县场镇基础设施恢复重建) (项目名称)已由 芦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芦发改固【2022】239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芦山县汉嘉实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灾后重建资金、争取政府专项债融资资金及企业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芦山县汉嘉实业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芦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芦发改固【2022】239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监理标段。
2.2建设地点:四川省雅安市芦山县。
2.3建设内容及规模:1、主要涉及飞仙关镇、思延镇、双石镇的污水管网改造完善、道路基础设施恢复、“9.5”水灾基受损础设施恢复(以双石)为主、思延污水处理厂基础设备恢复、双石污水处理厂基础设施恢复、芦山县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恢复基本运行等。2、恢复重建建制镇范围内受损道路约12.5公里,包括路基路面恢复重建,堡坎等防护设施恢复及路灯等配套设施完善。恢复重建建制镇雨污管网约10公里。
2.4监理服务期限:本项目施工工期12个月,监理服务期限为签订合同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2.5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工期内的所有监理工作。
2.6本项目本次工程概算63085288.18元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
3.1.2业绩要求:
☑近年(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监理)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业绩 。
☐无业绩要求。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 市政公用工程 )执业证书, /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12 月 26 日至 2025年1月1 日……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1 月 15 日 10 时3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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