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新建淮北至宿州至蚌埠城际铁路站后四电及相关工程 已由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新建淮北至宿州至蚌埠城际铁路可性行研究报告批复》(皖政秘〔 2020〕192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新建淮北至宿州至蚌埠城际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皖政秘〔2020〕198号)批准建设。 项目 业主 单位为 宁安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合肥枢纽指挥部) ,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 国 铁建电气化局集有限公司淮宿蚌城际铁路站后四电标项目经理部。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 内容
2.1工程名称:新建淮北至宿州至蚌埠城际铁路站后四电及相关工程。
2.2工程概况
新建淮北至宿州至蚌埠城际铁路,位于安徽省北部,经由淮北、宿州、蚌埠三市。线路起自淮萧联络线淮北北站,经郑徐高铁衔接徐州枢纽,中联规划皖北城际亳州至蚌埠段、淮北至阜阳段,南端引入蚌埠地区与京沪、合蚌高铁及规划宁滁蚌城际铁路衔接。正线全长 160.94 公里,包括:淮北地区改建淮萧联络线 1.532 公里,蚌埠地区改建既有蚌南联络线桥梁 0.313km 。全线共设淮北北站、淮北西站、宿州西站、双堆集站、固镇南站、蚌埠南站 6 座,耿弯、孙郢 2 个线路所,其中淮北北站、蚌埠南站为既有车站 。
2.3招标内容:详见附件1:招标物资一览表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
3.1.2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1. 3 投标人应提供 2022 至 202 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新注册的公司不需提供);
3.1. 4 投标人和投标物资生产企业应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1. 5 供应物资属于国家颁发生产许可、行政许可证范围内的,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行政许可证明;
3.1. 6 不接受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投标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不接受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供应商。投标人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一年无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的查询结果;投标人不能为失信被执行人 , 需提供“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 )”网站“信用信息”查询记录;
3.1. 7 同一包件内不允许投标物资生产企业及其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且允许代理商投标的包件同一投标物资只允许授权唯一投标人;
3. 2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专项资格要求见附件一:招标物资一览表。
3. 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物资,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 4 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
3. 5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售卖时间为: 2 02 4 年 12 月 23 日至 202 4 年 12 月 28 日 1 7 时 0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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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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