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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古运河西北片区排涝治理一期工程房屋保全服务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日期:2024-12-25 收藏项目
项目名称: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古运河西北片区排涝治理一期工程房屋保全服务(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40万元。

最高限价:40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

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工程通过竣工验收,根据工程建设进度要求及时开展工作,确保房屋保全工作顺利实施。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 磋商响应函(原件);

2) 资格声明(原件);

3) 若法定负责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若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4) 营业执照副本 (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 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 供应商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7) 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8)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9)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备案)证书(检测内容包括:主体结构现场检测),且具有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或省级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注: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中均须提供上述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须清晰可辨,若有缺失或不清晰,将导致磋商被拒绝且不允许在磋商开始后补正。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12月25日至2024年12月31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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