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采购条件
本次采购的物资为 中铁十一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 无锡虚拟电厂 平台场所装饰装修工程项目经理部所需物资 ,建设资金已落实,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建设单位、集团公司有关物资管理规定,现对具备采购条件的施工物资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人为中铁十一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 项目概况
无锡虚拟电厂平台场所装饰装修工程项目,位于 江苏省 境内,合同工期: 3个月;合同金额413万元,主要工程内容包括:无锡市锡东商务区映月湖科技园E3栋进行装饰装修、暖通改造与消防改造等工作,本次招标涉及的总建筑面积约为3000㎡(三层,每层约1000 ㎡ )。
2.2 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内容主要有: 动照消防通风 物资 。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谈判项目经营范围、具有谈判物资生产能力 或 供货经验 的 企业 ;
2谈判物资的生产企业必须具有有效的ISO9000体系认证证书;其产品 近 年 内 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责任事故;
3谈判物资如属于国家颁布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属于 国铁集团 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或 CRCC认证的,必须提供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或CRCC认证;
4申请人应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信誉;
5 单位负责 人 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允许同时参加同一包件的投标;物资生产企业及其代理商,不允许同时参加同一包件的投标; 且允许代理商谈判的包件同一谈判物资只允许授权唯一申请人。
3.2 本次谈判对的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和业绩要求(见附件1);
3.3本次谈判对申请人的其他要求以谈判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书”为准。不排除因“3.1本次谈判要求申请人资格基本要求”和“3.2本次谈判对申请人专项资格要求和业绩要求”不具体给申请人带来的谈判风险;
3.4除公告明确“接受联合体谈判”、“不接受代理商和联合体谈判”的两种情形外,其他包件接受代理商或生产企业谈判,但代理商必须持有生产厂对本项目谈判物资的唯一授权,且满足对注册资金的最低要求;
3.5 不接受 国铁集团 发布的信用评价结果处于谈判限制期的供应商,不接受被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列入 “中国铁建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内的供应商。
4.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申请人,请于20 24 年 12 月 24 日 9 时 0 0 分至20 24 年 12 月 26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并领取电子版竞争性谈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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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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