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房建公寓段 委托, 现就 十八台行车公寓布草洗涤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二.招标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2。
招标项目明细表
|
标段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工作时间 |
工作地点 |
税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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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1 |
床单洗涤 |
230*150cm |
个 |
90000 |
按合同约定 |
十八台行车公寓 |
6% |
|
1 |
被罩洗涤 |
230*160cm |
个 |
90000 |
||||
|
1 |
枕套洗涤 |
75*55cm |
个 |
90000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或者其他组织且存续经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要提供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代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3、须提供近年来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4、供应商须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5、投标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具备专业大型物品的洗涤、烘干、消毒、熨烫、折叠等专业洗涤设备及运输车辆,具备洗涤、配送一条龙服务的能力,有固定的办公及生产经营场所(提供该证明材料复印件,履行合同的场地、设备、技术人员等)。
6、投标单位必须出具证明自己近年来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提供的资格性审查承诺书应声明: 是否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是否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是否在近一年内本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拟供项目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是否被国铁集团暂停接受其参与各类项目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其相应项目。如所供项目为国家强制性认证或国铁集团认证采信目录内的产品,其认证证书是否持续有效;对同一包件或未划分标段和包件情况下,与本单位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的单位,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机构是否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从 2024 年 12 月 25 日 8 时 30 分 起至 2024 年 12 月 29 日 17 时 00 分 (北京时间)止公开出售。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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