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兴山分公司食堂面向社会招商,由甲方提供场地给乙方经营,兴山分公司采购委员会通过招标比选确定承包商户。承包商负责经营期间食堂设施的日常维修,包括灯具、厨房用具、空调、下水道疏通、垃圾处理等。承包期满,须保证食堂设备、设施完好。
1.2承包商户必须具有餐饮服务资质,独立运营,自负盈亏。为统计工作餐进餐人数配备打卡机一台(公司已配),员工凭承包商餐票打卡享用工作餐。
1.3食堂承包商为职工提供工作餐标准:五菜一汤一水果(两荤、两素、一开味凉菜、一汤、一时令瓜果)。
1.4承包商必须保证食堂餐饮食材质量,肉、禽、水产品等必须采购鲜活类,严禁采购冷冻肉类产品(俗称冻货),一经发现,将立即解除承包合同。
1.5承包商为员工食堂必须配备2名以上工作人员(一厨师、一服务员),保障职工工作餐以外,为公司提供一般性公务接待,公务接待须做到质优价廉(菜品价格按比选菜品报价为依据结算,不得随意提高菜品价格);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对外提供餐饮服务,对外营业时间不超过晚22:30。
1.6员工工作餐按15.00元/人/餐的标准执行。其中:员工按7.00元/人/餐支付,差额部分由电信公司据实给予补贴,补贴以统计的实际进餐人数为准。
1.7严禁公司员工在职工食堂从事打牌赌博活动。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需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2.2供应商应具有餐饮工作经验;
2.3供应商应具备餐饮加工资质。
3.询价文件获取
3.1获取时间:2024年12月24日至2023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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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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