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项目简介
1.1项目名称:2025年自来水生产药剂采购项目龙潭水厂次氯酸钠消毒剂采购
1.2招标人:南京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1.3招标代理机构:/
1.4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项目概况:南京水务集团有限公司龙潭水厂次氯酸钠消毒剂采购
2. 招标范围及相关要求
2.1招标范围:消毒剂采购
2.2最高投标限价(元/吨):1000
2.3供货周期:365天
2.4交货地点:南京水务集团有限公司龙潭水厂
2.5合同估算价:82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①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注册资金不低于246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以开标当天的汇率为准),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同时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②投标人须提供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③投标人提供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2)财务要求:投标人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能力,无不良经营行为。提供近三年(2021 年度至 2023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财务报表附注)。(上述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2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自来水厂10%浓度次氯酸钠消毒剂的供货业绩。业绩金额: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80万元。(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发票,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如合同为单价合同则金额以结算发票总金额为准。所提供的资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内容,否则视同未提供。提供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注:资审业绩与评分业绩不可兼得。
(4)信誉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承诺:(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①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②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③投标人近一年[2023年12月1日(含)以来]没有因违法经营和不正当竞争被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④投标人未被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不得委托两个及以上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01-07 0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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