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项目内蒙古自治区烟草公司包头市公司卷烟物流中心购置热收缩膜项目,招标人为内蒙古自治区烟草公司包头市公司,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内蒙古自治区烟草公司包头市公司卷烟物流中心购置热收缩膜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烟草公司包头市公司卷烟物流中心购置热收缩膜项目
2.2招标编号:BJZXHB……
2.3招标内容:采购PE热收缩热收缩膜,规格:PE热收缩膜(含打孔式),厚度0.04mm-0.06mm,宽度600mm-610mm,孔径20mm -30mm,25kg/卷(不含膜芯及包装物的净膜重量)。其他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4供货期限:服务期内,按照招标方要求分批供货,接到招标方电话通知后15天内送达。
2.5供货地点:内蒙古自治区烟草公司包头市公司指定地点。
2.6采购预算:195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3.1投标人须符合以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3.2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投标人参与招投标活动。
(1)投标人在“信用中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近三年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行贿行为记录的,其投标将不被接受。
(2)被列入行业内部存在行贿行为名单(即:行业或全区烟草商业企业行贿投标人名单以及行业其他省市行贿行为投标人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不被接受。相应措施适用于名单内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禁入期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采购项目。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应于2024年12月24日至2024年12月31日17:00时(北京时间),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逾期不再接受。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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