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一)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豫财磋商采购********(二)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河南省公安厅购买河南公安大数据中心机房运维服务项目(三)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2月18日(四)原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二、更正信息(一)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二)原文件获取时间: 2024年12月19日 - 2024年12月25日(北京时间)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变更为:2024年12月25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三)原开标时间:2024年12月3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开标时间变更为:2024年12月3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四)原采购信息内容原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评审标准”内容:1.供应商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每提供一项得1分,最多得3分,没有不得分;2.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符合性证书(ITSS)得2分,没有不得分;3.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机电设备安装维修服务企业资质证书得2分,没有不得分。4.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包含电气设备、消防设备、空调的售后服务范围的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没有不得分。5.****公司自有运维服务车辆,提供1辆服务车辆得1分,没有不得分(提供车辆行驶证以及有效的车辆保险证明文件)。证明材料:须提供加盖公章的证书扫描件,不提供不得分。备注(响应单位不****公司****公司证书,否则视为证书无效)现变更为:1.供应商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每提供一项得2分,最多得6分,没有不得分;2.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机电设备安装维修服务企业资质证书得2分,没有不得分。3.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包含电气设备、消防设备、空调的售后服务范围的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没有不得分。4.****公司自有运维服务车辆,提供1辆服务车辆得1分,没有不得分(提供车辆行驶证以及有效的车辆保险证明文件)。证明材料:须提供加盖公章的证书扫描件,不提供不得分。备注(响应单位不****公司****公司证书,否则视为证书无效)5.更正日期:2024年12月24日(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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