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设备采购合同、技术协议以及监造相关法规、规范,消除制造过程中出现的缺陷和潜在质量隐患,防止出现重大问题,保证出厂设备的制造质量。内容如下:
1.1监造范围内设备制造质量的监督;
1.2监造范围内设备生产进度的跟踪;
1.3监造范围内设备投资(付款确认)控制;
1.4设备合同管理与协调
1.5设备监造信息管理;
1.6协助文件资料及合同设备的催交;具体范围及内容详见技术标准和要求。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1.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在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存在“不良行为”,被列入浙能集团供应商“黑名单”或作“暂停使用”处置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标段投标。
3.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查询网址为:https://www.mem.gov.cn/fw/cxfw/xycx/)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4.投标人应具备有效期内中国设备监理协会颁发的设备监理单位证书(火力发电站设备甲级);
5.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竣工验收报告为为准)以来,至少应具有从事过2台及以上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的设备监造工作业绩(内容至少应包括锅炉、汽轮机及发电机三大主机设备监造);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该工程的竣工验收报告、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业绩证明材料需能体现机组容量(竣工验收报告及合同复制件至少包含首页、签字盖章页以及能体现业绩要求具体表述的页面;若上述材料不能体现机组容量等关键信息,需提供业主证明)。
6.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9年1月1日(以竣工验收报告为准)以来,至少应具有从事过2台及以上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的设备监造工作(内容至少应包括锅炉、汽轮机及发电机三大主机设备监造);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该工程的竣工验收报告、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业绩证明材料需能体现机组容量(竣工验收报告及合同复制件至少包含首页、签字盖章页以及能体现业绩要求具体表述的页面;若上述材料不能体现机组容量等关键信息,需提供业主证明)。
7.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注册设备监理师证书,并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三、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24年12月24日 09时00分至2024年12月30日 17时00分。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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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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