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第(5)条修改为:承租方不得将该房屋整体转租第三人,但可以部分转租给第三人,且不得再二次转租。承租方不得将所租房屋作任何形式的抵押或担保,房屋租赁期间房屋维修养护等费用由承租方负责,同时承租方必须保持房屋整体结构不受破坏,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造成损失的由承租方赔偿损失。未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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