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分公司组建同城网配送外包项目(二次)
2. 项目编号:03-07
3. 招标内容:
(1)市本所有已开发客户的同城揽收类;(2)市本所有已开发客户的同城投递类;(3)同城盘驳、分拣类及部分揽投服务支撑。
4. 相关要求:
4.1. 本项目完成招标后,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采购人通过流程优化、工艺改造等提高工效后,经与中标供应商协商,如结算价格有压降,需签订补充协议。
4.2. 技术(服务)规范: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同时满足采购人要求的技术(服务)规范要求。
4.3. 中标单位需开设邮政储蓄银行对公账户,相关费用以此账户进行结算,以便于后续转款的便捷性,增强双方的合规性。同时中标服务商派驻到甲方工作的员工须使用邮储银行卡作为工资卡。
4.4. 投标人一经中标,在签订合同后的履行期限内如乙方单方面发生违约行为致使项目中断、对邮政企业造成实际损失,则甲方有权扣缴本项目全部保证金,同时视损失程度保留甲方对乙方的追偿权利。
4.5. 供应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全额征税增值税专用发票。
5.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6. 预算金额:
312.48万元(含税),根据实际业务发生情况据实结算,包括但不限于外包商为外包人员发放的工资、保险、制装费、工作牌等费用。纳入年度预算,计列寄递速递账。本项目资金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承担。最高限价表详见下表:
|
环节分类 |
项目名称 |
预计收入 |
预计业务量 |
预计点数(万) |
预计件数 |
预计工时 |
总价最高限价(万 |
环节单价(元) |
单价最高限价 |
|
同城揽收 |
全折 |
51.64 |
6.72 |
12.91 |
1.54 |
2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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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折 |
1.61 |
0.21 |
0.16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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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内非全折 |
250.11 |
32.55 |
50.02 |
20% |
|||||
|
代收 |
19.36 |
2.52 |
1.53 |
7.9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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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城盘驳 |
盘驳同城邮件 |
1.09 |
35.97 |
18.35 |
33 元/点 |
||||
|
盘驳特殊时限同城邮件 |
0.71 |
34.08 |
48 元/点 |
||||||
|
临时性盘驳 |
0.21 |
1.89 |
9 元/点 |
||||||
|
部站配送 |
0.71 |
7.10 |
10 元/点 |
||||||
|
移动食堂配送 |
1.00 |
19.00 |
19 元/点 |
||||||
|
省邮政食堂 |
0.16 |
0.78 |
4.9 元/点 |
||||||
|
华为配送 |
0.09 |
1.71 |
19 元/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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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团社区团购项目配送 |
1.00 |
5.00 |
5 元/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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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医药项目配送 |
1.00 |
4.00 |
4 元/点 |
|
同城投递 |
代收、到付 |
2.52 |
4.41 |
2.82 |
1.75 元/件 |
||||
|
时令物品 |
34.65 |
102.56 |
2.96 元/件 |
||||||
|
政务类 |
0.31 |
0.81 |
2.6 元/件 |
||||||
|
常规邮件 |
4.11 |
6.05 |
1.47 元/件 |
||||||
|
蛋糕配送 |
0.12 |
0.35 |
2.95 元/件 |
||||||
|
移动 OAO开卡 |
0.25 |
3.50 |
14 元/件 |
||||||
|
中邮保单 |
0.04 |
0.56 |
14 元/件 |
||||||
|
同城分拣 |
同城分拣 |
42.00 |
12.60 |
0.30 |
0.3 元/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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揽投客户支撑 |
工时费用 |
4992 |
7.49 |
- |
15 元/时 |
||||
|
合计 |
322.72 |
42.00 |
5.97 |
138.00 |
4992 |
312.48 |
- |
- |
|
7.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期限1年。
8. 标段划分及理由:
本项目根据需求立项文件要求共划分1个标包,中标供应商1家。
9. 投标人资格条件:
9.1. 供应商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最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提供证明文件及承诺,格式自拟)。
9.2. 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能够按采购人要求提供发票。经营范围需包含本次招标内容,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9.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
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统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9.4. 财务要求:具有近一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健全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以后成立的企业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9.5. 投标人需具备依法缴纳税收以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以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需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9.6.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9.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9.8. 本项目严禁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9.9. 明确出现【招投标法实施条例,属于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情形】及【招投标法实施条例,采购管理办法,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情形】应否决其投标。。
属于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情形:
(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6)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属于相互串通投标的行为。
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情形: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10.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24日至2024年12月30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购买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3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