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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台山)国际经济合作区发展规划》课题研究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4-12-23 收藏项目
项目名称:《中新(台山)国际经济合作区发展规划》课题研究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9.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9.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中新(台山)国际经济合作区发展规划》课题研究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具体要求详见《采购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4月前完成《中新(台山)国际经济合作区发展规划》初稿;2025年6月前完成《中新(台山)国际经济合作区发展规划》编制修改,包括完成意见征集及修改、专家咨询等工作,形成终稿。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①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②提供2023年财务状况报告或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③提供2024年06月至响应截止当月的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材料;④提供2024年06月至响应截止当月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材料;⑤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⑥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23日  至 2024年12月3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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