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2025-2026年度日常零星维修材料购置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伍拾伍万捌仟肆佰陆拾叁元柒角陆分
(¥558,463.76)
最高限价:人民币伍拾伍万捌仟肆佰陆拾叁元柒角陆分
(¥558,463.76)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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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需求(货物需求)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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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2026年度日常零星维修材料购置项目 |
1 |
项 |
采购人根据现场工作需要按实际采购材料配件,中标人必须按照采购人需求量随时供应材料配件。详见招标文件。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有效期为一年,自2025年2月17日起至2026年2月16日止,合同上限金额或合同期限其中一项先达到的,即合同终止。该项目为长期服务项目,合同一年一签,但最长不超过3年。采购人根据中标人履约情况,评估确定是否续签第二年合同,第三年以此类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要求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及《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由供应商在《投标人资格声明函》中作出声明)。
3.2.为整体采购项目或者其中分项目前期工作提供设计、编制规范、进行管理等的供应商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该整体采购项目及其所有分项目的采购活动,凡为分项目提供上述服务的供应商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分项目的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投标人资格声明函》中作出声明)。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投标人资格声明函》中作出声明)。
3.4.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由供应商在《投标人资格声明函》中作出声明)。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由供应商在《投标人资格声明函》中作出声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24日至2025年1月7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1:3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每套/包人民币500元;文件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5年1月13日14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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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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