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医疗卫生机构、来院途中死亡办证流程在医疗卫生机构或来院途中死亡(含出诊医生到现场已死亡)的《死亡证》,由负责救治的医疗卫生机构(含一级医疗机构)签发。同时需提供如下材料:1.死者生前有效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2.代办的家属(或委托**代办人(死者亲属)在《死亡证》第一联死亡调查记录被调查者签字处签字。二、在家、养老服务机构、其他场所正常死亡办证流程在家中、养老服务机构、其他场所等正常死亡者的《死亡证》,由辖区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签发。1.居(村)委会证明材料(附件5);2.死者生前有效病历、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3.代办的家属(或委托**代办人(死者亲属)在《死亡证》第一联死亡调查记录被调查者签字处签字;5.现场填写死亡卡免责声明(附件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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