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尼玛县人民政府,资金来源为县级财政资金,已落实。现对该项目进行比选招标,选定施工单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及比选范围
2.1项目规模:新建护栏约2974.7 米,隔离护栏约3310.1 米。
2.2建设地点:那曲市尼玛县境内;
2.3计划工期:2个月;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2.5比选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三、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投标人须具备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建造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要求必须注册在本企业,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比选不接受有不良记录或劣迹通报且在公示期内的施工企业投标;
四、申请人报名及比选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比选申请人,请于 2024 年12月23日至 2024 年12月25日,……购买比选文件,比选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4.2比选文件每套售价500.00 元 ,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宋扬
电话:010-88938205
手机:1352255397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songyang@zbytb.com
下载招标公告:尼玛县团结路护栏安装项目比选公告.pdf
请注册或升级为及以上会员,查看招投标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