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油电投配建珠海LNG接收站固体氧化物燃料电池(SOFC)发电示范项目(前期)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编制服务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海油电投配建珠海LNG接收站固体氧化物燃料电池(SOFC)发电示范项目(前期)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编制服务
工程项目名称:海油电投配建珠海LNG接收站固体氧化物燃料电池(SOFC)发电示范项目(前期)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编制服务
项目概况:依据气电集团QHSE管理规定及国家“三同时”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需开展SOFC发电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的相关工作,形成报告文件,为项目建设提供参考。
项目所在地:广东省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
标段信息
1. 海油电投配建珠海LNG接收站固体氧化物燃料电池(SOFC)发电示范项目(前期)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编制服务 标段
标段(包)编号:CG
发标日期:2024年12月23日
主要技术规格: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 30日(日历日)内,提交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初版,供业主单位内审。 业主单位内审20日(日历日)内,提交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评审版。 评审后,30日内提交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收口版。
交货数量:
招标范围:
出资比例:
生产能力:
资格要求:1.资质要求:应答人须是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1)应答人为企业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2)应答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应答,同时参与应答视为应答无效;(3)应答人为事业单位的,应答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4)具有石化、化工、建筑或电力等业务范围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2.业绩要求:应答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至少有1项职业病危害评价咨询服务业绩。1)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业绩合同关键页(至少包括:合同封面、服务范围页、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页)。2)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4年12月23日 至 2024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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