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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宝山区军队离休干部第二休养所机构用房加固改造工程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4-12-23 收藏项目
项目名称:上海市宝山区军队离休干部第二休养所机构用房加固改造工程

预算编号: 1324-000141196, 1324-000141197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2423789.62元 (国库资金:2423789.62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 包1-2421649.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上海市宝山区军队离休干部第二休养所机构用房加固改造工程 

   数量:2 

   预算金额(元):2423789.62 

   简要规则描述:本工程位于宝山区三门路559弄8号,建筑面积约433.7平方。包含工作内容有新建门卫、结构加固、建筑装饰装修及安装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约期限: 施工工期130日历天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落实预留份额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评审时,中小企业产品均不执行价格折扣优惠。 (2)扶持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将其视同小微型企业;(3)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对财政部财库〔2019〕18 号和财政部财库〔2019〕19 号文公布的节能环保产品品目清单中的产品实行优先采购;对节能产品品目清单中以“★”标注的产品,实行强制采购。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认证证书方能享受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政策。(4)购买国货政策: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 须系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组织(本项目不接受分公司以自己名义参加采购活动);
4. 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
5. 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6.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的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7.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等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24日至2024年12月31日,每天上午 00:00:00-12:00:00 ,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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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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