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登录)受广州酒家集团利口福营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广州酒家集团利口福营销有限公司2025年产品试吃推广活动项目进行公开采购,选定合格供应商。
2.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2.1项目名称:广州酒家集团利口福营销有限公司2025年产品试吃推广活动项目
2.2项目编号:072
2.3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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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 |
数量(单位) |
服务期 |
采购预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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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广州酒家集团利口福营销有限公司提供试吃推广活动业务服务,具体内容详见《项目合同书》、《用户需求书》。 |
1项 |
服务期为“1+1”年(以合同签订为准)。当服务期第1年满后,供应商的服务能满足采购人的需求或通过采购人考核合格的,则可继续执行下1年的服务期。 |
人民币950万元 |
说明:供应商须对本项目的全部采购内容作出报价,如有缺漏响应文件将被否决。详细的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第三部分、合同条款及格式》及《第五部分、项目需求书》。
2.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3.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按国家法律经营(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
(2)供应商须提供至少一个自2022年1月1日至今的同类项目(如冷藏食品现场、速冻食品现场试吃等热加工食品试吃)业绩,须提供有效的合同证明材料(合同须包函合同首页,金额页,项目内容及地点页,日期页及盖章页等)。合同内容不符合要求、信息不能辨认、不清晰或不提供的,合同无效。
(3)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供应商提供从“信用中国”网站截图或打印材料并加盖公章。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供应商须对以下内容作出承诺(提供承诺函,盖单位公章):
①我方没有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②我方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③我方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④我方不存在以下情况: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与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⑤我方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报价(供应商提供非联合体响应/报价说明,格式自拟)。
4.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20 日至20
日 时止(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